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为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教育局的最新通知进行办理。
根据天津教育局的通知,2021年天津高一转学的新规定如下:
1. 转学条件:仅限于特殊原因,如家庭迁居、就读学校调整、家庭因素等。
2. 转学时间:转学户口应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迁入转入地。
3. 转学名额:每个学校确定转学名额,转学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 转学程序:转学学生需要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原学校同意后,与新学校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5. 转学审核:由区教育局负责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学。
6. 转学合同:转学学生需与原学校签订解除就读合同,并与新学校签订新的就读合同。
7. 转学手续:转学学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迁移证明、家庭变动证明等)前往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8. 转学期限:转学学生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转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转学资格。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为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教育局的最新通知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