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松江区制定本方案。第八章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第九章附则本方案解释权归松江区教育局所有。以上为松江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原文。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松江区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目 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活动,提供全方位的学习支持和社会参与机会,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兴趣培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第三章 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确保学生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 社会共治。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应共同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3. 多元发展。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活动,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和兴趣,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4. 安全管理。加强课后服务场所的管理与安全,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 精细服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第四章 结构与内容
1. 课后辅导班。开设文化课辅导班,提供课后辅导和补习服务,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2. 才艺培养与兴趣活动。开设各类才艺培训班和兴趣小组,如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等,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
3. 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辅导机构,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咨询,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养。
5. 体育健身与运动训练。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和运动训练,提升学生体质和体育技能。
6. 图书馆及自习室开放。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和自习室资源,提供安静的学习环境和丰富的阅读材料。
第五章 组织实施
1. 学校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 教师、家长、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学生提供服务。
3. 学校建立课后服务工作管理机构,初步建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档案,进行课后服务工作的调研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学校与社区、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
第六章 资金保障
1. 学校应合理利用教育经费,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2. 政府应加大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资金支持,提供必要的保障和优惠政策。
第七章 监督与评估
1.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2. 学校应定期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
3. 家长和社会各界应参与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 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九章 附 则
本方案解释权归松江区教育局所有。
以上为松江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