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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珠海高新区春季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3-10-0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5 栏目名: 学习心得

2.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招生人数和要求。

2020珠海高新区春季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范围 1. 本次招生面向在珠海高新区居住并在公立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招生对象 1. 初中阶段:招收非本地户籍学生及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a. 定居珠海高新区超过1年,并取得居住证明。 b. 学习成绩良好,无违规违纪记录。 c. 家庭原因需要转学的学生。 2. 高中阶段:招收非本地户籍学生及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a. 定居珠海高新区超过2年,并取得居住证明。 b. 学习成绩良好,无违规违纪记录。 c. 家庭原因需要转学的学生。

三、招生程序 1. 学生填写《珠海高新区春季转学插班招生申请表》。 2. 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招生办公室。 3. 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材料。 4. 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 5. 平行志愿过程:学生填报心仪的目标学校。 6. 学校进行招生录取。 7. 公布录取结果。 8. 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四、申请材料 1. 《珠海高新区春季转学插班招生申请表》。 2. 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明复印件。 3. 学生近期体检报告。 4. 学生在原学校的成绩单和奖惩证明。

五、录取标准 1. 初中阶段:根据面试成绩和学生的学习情况、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定。 2. 高中阶段:根据面试成绩、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志愿填报进行综合评定。

六、其他事项 1. 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整个招生流程,保证公正、公平、公开。 2. 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招生人数和要求。 3. 招生办公室有权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评定,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4. 招生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期满后正式录取名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