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后,根据考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最终认定的教师资格。有关具体时间和地点,申请人可前往江岸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或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武汉市教育局的通知,2023年春季武汉市江岸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教育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2.具有高等教育学院、师范学校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
5.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认定程序:
1.初审:申请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江岸区教育局进行初步审核。
2.资格认定考试: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参加资格认定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测试。
3.面试:资格认定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将进行面试环节,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4.公示与确认:面试合格的申请人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根据考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最终认定的教师资格。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时前往江岸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人须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3.申请人需遵守考试纪律,如有作弊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认定资格。
4.认定结果将在公示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
有关具体时间和地点,申请人可前往江岸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