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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第1号)

时间:2023-10-06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8 栏目名: 学习心得

根据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现公布2021年南宁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如下:一、招生对象1.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初中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现公布2021年南宁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初中毕业生。

2.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优质学校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名额将在招生期间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三、招生方式

1.统一招生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质测试。

2.特殊招生:学校将根据特殊情况,如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等进行特殊招生。具体要求将在招生公告中说明。

四、招生报名

1.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报名,报名地点将在招生公告中进行公布。

2.报名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招生资格。

五、招生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公布。

2.考生需带齐所需的考试材料,如考试通知书、身份证等。

3.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

六、招生录取

1.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录取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并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七、其他事项

1.如考生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作弊、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招生资格。

2.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严格进行招生工作,任何形式的干预和招生贿赂行为均不得发生。

3.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有违规行为,考生和家长可以进行申诉。

特此公告。

南宁市市区教育局

日期:2021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