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教育局规定,2021年春季初中生转学政策如下:1.转学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家长变更户籍所在地,需要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家庭搬迁至新的居住地,需要在新居住地报名;-学生原就读学校无法提供所需学科、课程的教学时,可以申请转学至提供相关教学内容的学校。请留意,以上信息仅为参考,请以天津市教育局的最新规定为准。
根据天津市教育局规定,2021年春季初中生转学政策如下:
1. 转学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 家长变更户籍所在地,需要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
- 家庭搬迁至新的居住地,需要在新居住地报名;
- 学生原就读学校无法提供所需学科、课程的教学时,可以申请转学至提供相关教学内容的学校。
2. 转学申请流程:
- 学生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学原因;
- 原就读学校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出具转学意见;
- 学生家长携带转学申请材料到新就读学校进行报名。
3. 申请材料:
- 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 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明;
- 学生家长的有效身份证明;
- 原就读学校的转学意见。
4. 转学时间:
- 转学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确定;
- 转学手续办理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
请留意,以上信息仅为参考,请以天津市教育局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