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您在申请前详细阅读广东省教育厅或您所在地区教育局发布的相关通知,以确保材料准备完备,符合要求。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下半年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核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评定报告
-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 个人简历
2. 教学工作经历材料:
- 教龄证明材料(包括教育局或学校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 教学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得的奖励、荣誉、学术成果、教学论文等相关材料)
3. 培训学习情况材料:
- 参加过的教师培训、研修、进修、学术交流等证明材料
-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
4. 非在编教师材料:
- 岗位合同及劳动合同
-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5. 其他相关材料:
- 个人荣誉证明或获奖证明
- 个人自荐材料或推荐信
- 其他能反映个人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材料
以上材料仅为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或学校而异。建议您在申请前详细阅读广东省教育厅或您所在地区教育局发布的相关通知,以确保材料准备完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