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公办学校的非编制在岗教师须参照教育厅发布的《广东省非编制在岗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认定。具体认定要求和流程可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2021下半年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
1. 中小学正式编制教师:具备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和专业要求,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在广东省中小学常态化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编制中担任教师的人员。
2. 非编制在岗教师:指在广东省中小学非编制在岗的教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民办学校等担任教师的人员。其中,公办学校的非编制在岗教师须参照教育厅发布的《广东省非编制在岗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以上范围的中小学教师需要按照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认定程序。具体认定要求和流程可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