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内容和要求1.考试内容按照《浙江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进行设置,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教材内容和核心素养要求。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育部考试中小学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东阳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2021年东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考试时间和安排
1.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21年xx月举行,具体时间由东阳市教育局确定并通知各校。
2.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等九门科目。
3.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各科目单独进行,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 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考试内容按照《浙江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进行设置,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教材内容和核心素养要求。
2. 考试内容注重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测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考试内容涵盖基础知识、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学科素养。
三、高中招生政策和办法
1. 高中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和《东阳市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 高中招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参考依据,同时兼顾综合素质评价、中考成绩等其他因素。
3. 高中招生实行积分制录取,考试成绩比重占总分的60%,综合素质评价占总分的40%。
4. 对于特长生和优秀学生,可适当降低录取要求或提供奖助学金等优惠政策。
四、考试管理和评卷
1. 考试管理严格遵守《中小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于违规作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2. 考试评卷由专业教师和教育局组织的评卷团队完成,并进行严格的质量保证和监督。
3. 考试成绩于考后一个月内公布,并由学校和教育部门及时通知家长和考生。
五、其他事项
1. 学校和家长要积极配合,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信息的及时传达。
2. 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各校的考试监督和质量保证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3. 学校和社会各界要共同关注考生的心理健康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为考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细节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这些意见旨在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并为学生的高中阶段学习和发展提供合理的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