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是指中小学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应禁止做的十种行为或言论。这十不准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的师德行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盐城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是指中小学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应禁止做的十种行为或言论。具体包括:
1. 不准教师迟到早退,不按时上课或缺席课程。
2. 不准教师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金钱等财物。
3. 不准教师打骂学生或使用体罚、变相惩罚方式对待学生。
4. 不准教师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5. 不准教师进行性骚扰、性侵犯等违法行为。
6. 不准教师作弊或为学生提供作弊机会。
7. 不准教师疏于备课、敷衍塞责,影响教学质量。
8. 不准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玩忽职守,不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
9. 不准教师违规收费或违规补课,侵犯学生和家长权益。
10. 不准教师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从事与教育工作不相关的商业活动。
这十不准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的师德行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学生的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