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塘厦镇教育局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为激励和鼓励塘厦镇学生在学业、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特制定了《塘厦镇学生奖励金实施办法》。请广大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并遵守《塘厦镇学生奖励金实施办法》,积极参与各项学科竞赛、文艺活动和体育比赛,为塘厦镇的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根据塘厦镇教育局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为激励和鼓励塘厦镇学生在学业、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特制定了《塘厦镇学生奖励金实施办法》。
一、奖励金资格及申请条件 1. 适用对象:塘厦镇各个学校在册学生均可申请。 2. 绩优生奖励金:根据学生在各科学科的成绩排名情况确定,名次前10%的学生可获得绩优生奖励金。 3. 文艺类奖励金:根据学生在各种文艺比赛中获奖情况确定,获得市、省级奖项的学生可获得文艺类奖励金。 4. 体育类奖励金:根据学生在各项体育比赛中的成绩情况确定,获得市、省级奖项的学生可获得体育类奖励金。
二、申请流程及材料 1. 学校申报:各学校根据学生的成绩和获奖情况,填写学生奖励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教育局审核:学校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塘厦镇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获得批准。 3. 发放奖励金:通过审核的学生将获得相应奖励金,并由教育局发放给学生或学校负责人。
三、奖励金数额及使用范围 1. 绩优生奖励金:每位绩优生奖励金金额为500元。 2. 文艺类奖励金:市级奖项获得者奖励金金额为1000元,省级奖项获得者奖励金金额为2000元。 3. 体育类奖励金:市级奖项获得者奖励金金额为1000元,省级奖项获得者奖励金金额为2000元。 4. 奖励金可以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文艺活动参与费用、体育器材等。
四、其他事项 1. 奖励金将于每学年结束后进行评定和发放。 2. 若学生存在作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则取消其奖励金资格。 3. 对于申请材料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教育局有权要求补充材料或拒绝受理。
请广大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并遵守《塘厦镇学生奖励金实施办法》,积极参与各项学科竞赛、文艺活动和体育比赛,为塘厦镇的教育发展做出贡献。如有疑问,请咨询塘厦镇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