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获得积分加分,超过一定积分数目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居住证政策优惠。具体积分加分标准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相关的居住证办事窗口。
根据《浙江省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永康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积分加分:
1. 就业创业加分:持有永康市居住证且在永康市就业的人员可获得1分;
2. 纳税加分:持有永康市居住证且在永康市连续纳税3年以上的人员,每年可获得1分;
3. 子女入学加分:持有永康市居住证且在永康市参加公办学校初中、高中、技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子女,每人每年可获得1分;
4. 评优加分:持有永康市居住证且在永康市获得省、市表彰奖励的人员,可根据奖励等级获得相应积分,具体加分数额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
永康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获得积分加分,超过一定积分数目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居住证政策优惠。具体积分加分标准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相关的居住证办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