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作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逾期将不再受理。认定申请人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有异议,认定结果公示期限内可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诉。敬请广大教师朋友们关注并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磐安县教育局。磐安县教育局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广大教师朋友们: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2023年上半年金华磐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X月X日至X月X日**。认定工作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认定对象
1. 磐安县内在岗公立中小学教师及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2. 欲从事教育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具有相应学历的其它专业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1. 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或教育学专业学位。
2. 应届毕业生应持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认定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在岗教师需提交在职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认定流程
1. 申请。认定申请人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核。县教育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
3. 结果公示。认定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及公告栏进行公示。
4. 申诉。如有异议,认定结果公示期限内可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诉。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 网上申请需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3. 认定结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4. 如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教师朋友们关注并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磐安县教育局。
祝您申请顺利,成为合格的教师!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磐安县教育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