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和公布1.南京师范大学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平、公正的录取。以上为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原文,具体内容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招生简章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学科专业设置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为XXX人,具体学科专业设置请参阅学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二、招生范围 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范围为全国,并对港澳台及境外学生开放。
三、综合评价招生政策 1.全面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并重的录取模式。 2.考生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视为基本录取条件,成绩优秀的考生将享受加分政策。 3.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补充,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优秀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4.南京师范大学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进行综合排序和录取,录取方式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
四、申请条件和材料 具体申请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阅学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五、报名和确认 1.考生需按照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确认过程中,考生需提交相关的报名和确认材料,具体要求请参阅学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六、录取办法和公布 1.南京师范大学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平、公正的录取。 2.录取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网站和通知书形式进行公布。
七、奖助学金 南京师范大学将为优秀的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提供奖助学金,具体申请和评定流程请参阅学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八、其他事项 其他的招生相关事项请参阅学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
以上为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原文,具体内容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