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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阅读心得范文五篇
读书不但可以滋润读者的心灵,充实读者的精神世界,还能够潜移默化的影响读者面对生活的状态,多读一些好的书籍吧。以下是我整理的小学六年级阅读心得,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小学六年级阅读心得1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 文章 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小学六年级阅读心得2
我读的名著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著,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 留学 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 故事 ”,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 儿童 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小学六年级阅读心得3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小学六年级阅读心得4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期盼以久的书——《聊斋志异》,我拿起这本书就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蒲松龄。这本书是蒲松龄到民间查访搜集到了一些关于妖魔鬼怪的故事编成的,特别好看!
《聊斋志异》这本书,我认为精彩的片段有:《青凤》《聂小倩》《侠女》《夜叉国》《翩翩》《姐妹易嫁》《竹青》《粉蝶》。其中我最喜欢《竹青》。讲的是有个名叫鱼容的,从小父母双亡,又与河南省的舅舅断了联系,考试又落了榜,于是他的盘缠一天一天用光了,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一天他听说吴王那里缺少一人黑衣兵,所以他就进了吴王的宫殿,吴王听了他的要求,马上给了他一件黑色的衣服让他披上,他披上了衣服立刻变成了一只乌鸦跟着黑衣兵的乌鸦一起飞,乌鸦群里有一个名叫竹青的女子跟他一起飞,忽然碰见一群猎人,猎人拿着打死了好几十只乌鸦,鱼容也被打中了,幸亏竹青叼着他飞到了树上才避免了灾祸,过了两三天,吴王怜惜他没有配偶,所以把竹青许配给他,然后鱼容与竹青一起跟着那些乌鸦到处流浪,三年后,他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吴王把他的黑衣服摘了下来,他便恢复了人形。
鱼容看到竹青没有恢复原形很奇怪,又不知道竹青是哪一个,就像吴王要了些食物,乌鸦看到食物就抢着吃,鱼容大喊一声:“竹青留下”,结果一只乌鸦都没有留下,突然有一只飞鸟停在了案桌上,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二十多岁的少女,鱼容惊奇地问她是谁,她说:“你不认识竹青了吗?”鱼容这才知道她是竹青,他带着竹青住在船里过了几个夜晚,然后与竹青一起回湖南叔叔去了,竹青说她是神鸟使者派来的,神鸟使者要求她一个月之内返回那里,于是竹青又给鱼容找了另外一个妻子名叫和氏,竹青就离去了,竹青走之前生了两男一女。从此和氏与鱼容恩恩爱爱地过了一辈子。这个故事与塞翁失马差不多,因为,鱼容刚开始与叔父断开了联邦,迫不得已当了黑衣兵,所以才能有后来巧遇竹青这个故事。
还有《粉蝶》也挺好看的,主要讲了阳日旦一日从外地来家,在海上遇到台风,船马上就要沉下去的那一刻,一阵风就把他吹走,一直吹到一个岛屿,岛屿上住的就是他姑姑还有很多丫鬟,阳生的姑姑一开始教他弹琴,有一天一个丫鬟侍奉他休息,两人动了情,姑姑就将丫鬟驱逐到人间不让她成仙,那个丫鬟就叫粉蝶,她被逐下人间化名为荷氏又与阳生结了婚,从此他们过上了和和美美的日子。
看完这本书,我感觉个个故事都写得很精彩。
小学六年级阅读心得5
一听到《聊斋志异》这个名字,我就不由得毛骨悚然,因为听说这本书里全都是关于妖魔鬼怪的恐怖故事。可是,今年暑假赵老师却给我们推荐了这本书,作为我们五年级的 必读书目 。没办法,当妈妈把这本书买回来的时候,我只好硬着头皮,怀着恐惧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
刚看第一个故事《小官人》,我就被那离奇的故事情节,充满童趣的语言给吸引住了。没想到,越往后看越精彩,书中有各种各样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传奇色彩,那一个个看似平凡的故事情节却蕴含着一个个意味深长的道理,让我在阅读的同时收获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崂山道士》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王七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他去向一位崂山的道士拜师学艺。刚开始,道士只让王七干粗活,他忍了很久,道士还是什么也没有教他,他就准备下山回家。在王七回家之前,他恳求道士教他穿墙术,道士教会了他,并在他临走之前嘱咐:“回家后不要卖弄法术,否则就不灵了。”王七当时答应了道士,可是,他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向别人炫耀,并给别人表演,结果法术果然不灵了,他的头上被撞了一个大包,还遭到了别人的嘲讽。
我觉得故事中的王七真是自作自受,他只学到了一种简单的法术,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了,一回到家就把答应别人的事情给忘到脑后。我真想对王七说,你虽然学会了一种法术,但是你不应该那么地骄傲自大,回家以后你应该先去刻苦地练习,即使你练习得已经很好了,也不要这么骄傲,不要急着去向别人炫耀,而是要把道士的话牢记在心,因为骄傲只会带给你失败。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由地 反思 了自己。在生活中,我也有骄傲自满的时候。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得了一百分,而且全班就我一个考一百分的,我觉得考一百分太容易了,自己真是太了不起了,就有点儿骄傲。结果第二次考试,我一看题真是太简单了,所以根本就没把这些题放在眼里,拿起笔就马马虎虎地做了起来,做完后也没有细致、认真的检查,就把卷子交上去了。我美滋滋地等着一百分再来找我,结果,发下试卷后,我却只考了九十五分,而那次考试班却里有30多个考一百分的。自从那次以后,我就明白了“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这个道理。现在,我认真地看书,认真地写作业,认真地练小提琴,再也不敢有一丝的马虎和骄傲。
这本书,虽然每个故事都很短小,却都蕴含着深奥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一下子懂得了许多,让我在以后更加懂事,更加优秀,这本书,真是让我收获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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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读书使我快乐作文500字【五篇】
【篇一】六年级读书使我快乐作文5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开启人生大门的钥匙;书是为我们解开一个个谜题的智慧精灵;书是带领我们开阔视野的“导游”;书是点燃自信的焰火;书是知识的琼浆;书是搀扶你走过一生的伙伴。啊!书!世界因你变得更加磅礴;大海因你变得更宽阔;大自然的曲调因你变得更悦耳;生活因你变得更美好;我们因你变得更成熟。啊!书!我喜爱你不比香喷喷的大鸡腿逊色,你的慷慨让我领悟到人间的善与恶,你的一篇篇童话、一件件小事让我知道一个好人会流芳百世,一个坏人将会遗臭万年。只有畅游书海,坐拥书城,潜心而读,你才会感到读书真是人生的一件乐事。
有一次,爸爸给我买回来两本书,我看见了书,就迫不及待地拿到房间去看。这一天,我创造了八小时不吃不喝的许家看书吉尼斯新纪录。妈妈让我去吃饭,我边走边看,边看边吃。吃饭时,我还幻想自己扮演着公主的角色,正享有丰富的大餐,身处华丽的皇宫,身着美丽的衣裙,我想着,想着,不小心把筷子当成鸡腿往嘴里一放,啊——好疼!我这才从幻想中走出来,原来是筷子!我气极了!爸爸妈妈笑着说:“你呀!天天看书,吃饭看,睡觉看,做事也看,你都快成为附在书上的虫子了!”我说:“有什么办法!这就是我自己的爱好啊!”虽然这件事让我的牙收到“重创”,但是,我对书的求知欲让我如饥似渴,我不得不做出一点小小的牺牲,为了得到更多的知识,我乐意。
读书,让我快乐;让我自信;让我惭愧;让我爽朗;让我获得了很多知识;让我告别了懵懂的无知少年时代;让我迈进了人生道路的第一只脚。读书真快乐!我爱书,就像珍爱自己的生命。
【篇二】六年级读书使我快乐作文500字
书能带着人类遨游世界,去各地欣赏美食;书能让我们了解全世界,知道各地的传统;书能带着我们静下心来,阅读有趣的故事。
你看,我没去过长城,却知道长城的宏伟壮观。我没见过长江,却知道长江的汹涌澎湃。我没到过天安门,却知道天安门的热闹繁华。那都是因为书,是它让我了解了各种有名的建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当我们高兴时,有它可以分享。当我们难过时,有它可以诉苦。当我们孤独时,有它可以陪伴。书是我们无声的朋友,它可以让一部有趣的动画片,改编成漫画。书是一本绚丽多彩的图画。绿的树。红的花。大自然的一切都印在了书上。
我坐在床上,看着满是书的书柜。我不禁想起了在那个冬天,小女孩被饥饿和寒冷给折磨死了。司马光用智慧就出了掉入水中的同伴。我还记得有趣好笑的漫画书,五彩缤纷的图画书,深入人心的名人故事,耳熟能详的四大名着,都引入眼帘。
【篇三】六年级读书使我快乐作文500字
我喜欢读书,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但是读书,以前我不知道这什么我会喜欢它,今天我知道因为读使我快乐。
记得我读《双城记》的时候,我的语文并不算太好,阅读能力也不强(一方面原因我还小,才上三年级)时常是读着读着,就不知所以然,或者是感觉上文不接下文,因为读不懂。
怎么办呢?不读?但是我真的非常想读下去,因为小说犹如电视剧,看了一集,就还想往下看,里面的情节太吸引人了,因此,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本几百页的书看完。
《双城记》中有很多插叙,还有的地方根本是讲两件毫不相干的事,为的就是给后文作铺垫。看到这些情景,我总是将它们弄混,这是写的什么呀?我总是感到茫然,不过没关系,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把它看懂!看不懂的地方,我就一遍又一遍重复地看着,不会灰心丧气,但我会用更多的功夫来研究它,放学回家,写完作业,我就拿起《双城记》,一直读到睡觉,当然这对视力是有伤害的,不过我为了这个目标,我绝对会尽的努力!
一次,我又拿起《双城记》,继续往下看,但刚看一半,我就看不懂了,怎么办?没关系,我从头看起,理清了思路内容,并把它们和前文所提到的某些信息连接起来,组成完整的一段内容。再看看文中的不懂字词,好词好句,查查字典,抄抄,很快,这一段就被我解决了。这时,我总是感到很快乐。
如今,我在语文上学得不错,我知道有一部分功劳是因为读书。我要感谢书。
书中的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情节,时常把我吸引,有时会废寝忘食,为的就是能看到最后,我不喜欢“电视剧中的广告”!看完时,我舒了一口气,我也快乐极了。
读书使我快乐,我要感谢它;我因书而快乐,我要继续读书。
【篇四】六年级读书使我快乐作文500字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每当我看到犹如绵绵浪花的文字时,我都会情不自禁的'发出感叹——读书,我真快乐啊!
小时候,妈妈一直给我讲童话故事,我被《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等故事给迷住了。当我上了幼儿园,我学会的第一首古诗是骆宾王的《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正是这短短的十几个字,把我带进了诗歌的海洋。
因此,在我上了小学后,我背会了许多古诗。无论是李白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还是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无论是王安石的“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还是陈毅的“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无论是龚自珍的“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我都能倒背如流!
现在,我已经是六年级的一名学生了,虽然学习压力很大,但是我依然热爱读书!课余时间,无论是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还是迪福的《鲁滨孙漂流记》;无论是安徒生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还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些书都让我如痴如醉!
书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路;书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智慧的大门;书像一艘小船,载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书将伴随我的一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读不同的书,就好像是和不同的老朋友交流,哪有不快乐的呢?
【篇五】六年级读书使我快乐作文500字
从书架上抽下一本书,带着一种泰然的心情,翻开精美的扉页,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每当我读到如潺潺流水般的文字时,我不禁感慨“我阅读,我快乐”。
我爱阅读,爱读那些作家的小说。在柯南道尔的《褔尔摩斯探案集》里,我伴随着伟大的夏洛克。褔尔摩斯经历了一个又一个曲折的案件,我被他的机智过人深深吸引住了。阅读,使我快乐!
我爱阅读,爱读那四大名著,在《三国演义》里,我仿佛亲身经历了刘、关、张三兄弟征战天下的战事。在《水浒传》里,我被那一百零八条好汉的义气和勇气所征服。在《西游记》里,我看见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到西天,取得真经。阅读,使我快乐!
我爱阅读,爱读古代的诗词。宁静的夜晚,我仿佛望见了苏轼的《水调歌头》里“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情景。我抬头,看见李白的《古朗月行》里的“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景象。秋夜,当我望向窗外,就想起了《子夜吴歌·秋歌》里的“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的场景。阅读,使我感到快乐。
阅读,就像一缕阳光,照进了我的心房;阅读,像一扇心中的大门,打开它,你会得到数不尽的“财富”。学会阅读,你就会拥抱快乐,来吧,我阅读,我快乐!
小学生读书心得体会500字!!
我是一个很爱读书的人。平常没事手里面就拿着一本书来看,所以根据我读书的经验,认为读书的过程其实并不需要刻意地去主动想问题,而是边读边收获边感悟,并且结合自己平常生活中的经验更加深刻地体会书中文学化的思维。至于如何读书怎样才能把书读好,我认为做任何事情都要以兴趣为第一前提,如果你本人是热爱书本并能够将自己的思维和状态完全沉浸在书本中的那个奇异色彩斑斓的世界中,我想你是不会为“怎样读书”这个问题发愁的。因为一旦你将你的精神世界和书本中结合,那么你就能够读到书中主人公的情感并能够体知到书本所要阐述给你的一切。每当你读完一本书,你可以泡上一杯茶,坐在阳光下静静地思考,我到底从这本书里学会了什么,我和书中的人物有什么共通的地方,有什么是我该学会避免的,有什么是我该知道今后注意的,有什么又是我现在应该珍惜并为之自豪的。 我想通过这样学以致用,这样亲身体会,一定会从每一本书中得到不少的财富! 希望我的一点点小的感悟能够解答你的困惑!并希望你能够在书的海洋中自由的徜徉!6年级读后感500字水平要一份
《狼王梦》读后感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场。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